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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慶照片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醒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函有關課堂使用影視作品採用正版授權來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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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翰文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15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7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63678A號函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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