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將至,請本校所有教職員工務必遵守「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中秋佳節將至,請本校所有教職員工務必遵守「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1
中秋節前後期間,新北市政府員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本府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