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赴香港、澳門(以下簡稱港澳)通報機制、赴陸港澳系統登錄作業及相關懲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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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丁建誌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2-23
請本校公務人員、教師兼行政人員、約僱同仁於赴大陸地區或港澳前應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併同將登錄資料及通報表於行前差勤系統上傳完成請假登錄程序,以避免因未完成通報作業違法(規)而遭受懲處。
新北市政府 函.pdf
發文附件1-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表.pdf
發文附件2-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公務事由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pdf
發文附件3-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人員非因公務事由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pdf
發文附件4-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發文附件5-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