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申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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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丁建誌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20
請本校公務人員及兼任行政教師如欲赴大陸地區,需先至本室填寫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0038809_1131220-內政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