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避免青少年於暑假期間進入不適宜場所及誤觸新興毒品

作者 : 李嘉洲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7-09
一、依據本府經濟發展局113年7月3日新北經商字第11312996441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青少年於暑假期間進入不適宜場所及誤觸新興毒品等情事,做下列宣導內容:
(一)未滿18歲者請勿進入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網咖、酒家、舞場等特定營業場所消費或求職。
(二)參加聚會活動,請拒絕陌生人或來路不明飲料、咖啡包或糖果,以免誤食新興毒品。
(三)市府暑期聯合稽查特定娛樂行業場所宣導圖檔(隨文提供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