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如何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規定疑義一案
作者 :
丁建誌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16
新北市政府 函.pdf
銓敘部 令.pdf
銓敘部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