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官學院訂於108年7、8月舉辦「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第2、3期」(初階)

作者 : 許翠玲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5-30
一、為推動司法改革具體作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訂於108年7、8月,假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舉辦旨揭研習營。
二、研習營第2、3期(初階班)於108年7月3日及8月7日起分別辦理,期間均3日,參加對象為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以未曾參加任何一期「中學教師法律研習營」(含初階及進階)為限,每期各80人。
三、第2、3期研習報名時間訂於108年6月10日8時0分至6月14日17時0分(額滿為止)。請參加研習者,逕至法官學院網站報名(網址: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或由司法院網站連結報名(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為利後續遞補作業,同步錄取每期備取人員30人。為利課前通知聯繫,請研習人員務必於報名時填寫電子信箱及電話。並於6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是否錄取,不另寄送公文。凡報名錄取之教師,同意核予公假。
四、法官學院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以報名時之服務學校為判斷依據)。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請貴校教師踴躍參加。
五、檢附第2、3期課程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