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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新生入學--戶籍須知】

【113學年度新生入學--戶籍須知】

作者 : 周玉英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08
★★★新生入學戶籍須知★★★

一. 戶籍認定條件:戶籍須在明志國中學區內,本校學區範圍如下:

【基本學區】
信安、六合、幸福、重陽、 過田、錦田、中山、民生、大園、重新、正德、正義、正安、自強、安慶、福安、國隆、三民、文化、六福(19鄰)、光田、田中等里。

【自由學區】
1、 谷王里(三重高中國中部、明志、二重國中自由學區)。
2、 田中、光田、田安、六福、立德、重明、光陽等里(二重、明志國中自由學區)。


二. 新生須與父或母或直系尊親屬任一人設籍於本校學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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